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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wǎng)獲悉,9月30日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青島市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0年第13期”,本次抽檢食品樣品共1000批次,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99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位于市南區(qū)珠海路街道泉州路8號的青島市市南區(qū)彤德萊火鍋泉州路店的“精豬肉”,檢出氧氟沙星達1113μg/kg,而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氧氟沙星為不得檢出項目。
據(jù)中國市場監(jiān)管報報道,氧氟沙星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已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長期攝入檢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會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癥狀,大劑量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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