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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獲悉,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月20日發(fā)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在2020年國家總局轉移地方的監(jiān)督抽檢中,不合格產品“花生醬”涉及食品經營者萊西市濟南路大富源超市。
經查,萊西市濟南路大富源超市于2020年6月2日從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購進了標示為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20-05-26的花生醬,購進價格是8.34元/瓶,購進了14瓶,銷售價格為10元/瓶,銷售了14瓶,違法所得23.24元。因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索證索票以及產品質量報告齊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充分證據證明食品經營者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我局對該超市免予處罰。另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魯公網安備 370203023717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