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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熱搜網獲悉,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1月29日發(fā)布“關于印發(fā)《青島市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試點專項資金使用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未來三年試點期內,青島市將獲得24億元中央獎補資金,專項用于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及有關工作。
根據《細則》,凡在我市從事住房租賃行業(yè)的合法企業(yè)均可參與申請,包括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住房租賃企業(yè)、中介經紀機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單位等。根據新建、改建、盤活和運營等多種類別,分別給予不同的補貼標準。其中新建項目為7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改建項目為500元/平方米,盤活項目(裝修升級)為100元/平方米,平臺機構錄入及網簽備案均為1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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